本报讯中国民航总局日前决定,每年1月1日至3月10日寒假期间和7月1日至9月15日暑假期间,对乘坐国内航班(含国际航班国内段)的师生实行长期优惠政策,教师优惠25%,学生优惠40%。
据新华社报道,民航总局规定,购买教师、学生优惠客票有以下附加条件:必须提前3天出票;客票不得自愿变更;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退票,收取实收票款20%的退票费,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退票,收取实收票款50%的退票费。
据了解,师生购票时,需要提供以下证明:教师需出示国家教育机关颁发的《教师资格证》或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《工作证》,学生的身份证明为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《学生证》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。
据悉,师生优惠客票仅限在航空公司售票处、营业部及经批准的准予销售折扣客票的销售代理处购买。航空公司可对教师、学生折扣实行舱位管理,根据航班销售情况决定销售数量。